《表2 根据两组临床疗效比较 (n=35)》
治疗3个疗程后,对照组总有效率为91.4%,试验组总有效率为94.2%,试验组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但两组临床疗效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表2) 。
图表编号 | XD007032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8.04.05 |
作者 | 侯朝铭、王延之、武志佳、朱明双 |
绘制单位 | 成都中医药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成都第一骨科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治疗3个疗程后,对照组总有效率为91.4%,试验组总有效率为94.2%,试验组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但两组临床疗效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表2) 。
图表编号 | XD007032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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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4.05 |
作者 | 侯朝铭、王延之、武志佳、朱明双 |
绘制单位 | 成都中医药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成都第一骨科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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