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微政务信息公开供给者和管理者博弈支付矩阵》
根据上述假设,当供给者提供高质量微政务信息,而且微政务信息公开管理者选择监管策略时,供给者的收益为R1-C1,微政务信息公开管理者的收益为R2-C3;当供给者选择提供高质量微政务信息而管理者选择不监管时,供给者的收益为R1-C1,微政务信息公开管理者的收益为0;当供给者提供低质量的微政务信息、微政务信息公开管理者选择监管策略时,供给者的收益为R1-C2-α(S-F1)-(1-α)F1,微政务信息公开管理者的收益为R2-C3+αS;当供给者提供低质量微政务信息、管理者选择不监管策略时,供给者的收益为R1-C2-ηF1,微政务信息公开管理者的收益为-ηF2。由此可得微政务信息公开供给者与管理者的博弈支付矩阵(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70280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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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30 |
作者 | 朱晓峰、黄晓婷、边高峰 |
绘制单位 | 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