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04—2008年中国应急管理主要工作及大事记》
在这种指导思想下,以“一案三制”为基本框架的应急管理体系在中国逐步建立了起来(表2)。“一案三制”中,“一案”指应急预案,“三制”分别指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法制[12]。应急管理中的核心要素在“一案三制”框架中得以充分体现,以“一案三制”为基本框架的应急管理体系的建立为中国未来的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了明确的行动指南,推动了中国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全面发展。截至2007年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制定了自己的总体预案,97.9%的市(地)、92.8%的县(市)也制定了总体预案,中央企业总体预案做到了全覆盖,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和重点行业绝大部分规模以上企业已制定应急预案[13];基本建立了“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在省市级政府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实现了全覆盖,超过90%的县级政府成立或明确了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基本建立了应急管理法制体系,以《突发事件应对法》为核心、以中央各部门及地方制定的涉及应急管理领域和社会安全管理领域60多部法律法规为配套,保障了应急管理的全过程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图表编号 | XD0069080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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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28 |
作者 | 吴波鸿、张振宇、倪慧荟 |
绘制单位 | 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中丹学院、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