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河北省历史建筑在历史文化名城中的分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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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寻历史建筑,留住历史印记——河北省历史建筑确定工作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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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方案》公布实施以来,河北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历史建筑的普查、论证、认定和公布、挂牌的相关工作。据评估组统计,目前河北省已公布历史建筑共计595处,其中已公布历史建筑的设区市和设市市共25个,占504处。通过对其分布情况进行统计,呈现出如下特征:全省历史建筑建成年代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占75%,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建筑占23%(见图1);历史建筑的类型以居住建筑类居多,占总数量的一半以上,其次为公共建筑和构筑物(见图2);历史建筑多分布于历史文化名城中,占全省数量的86%,在历史文化街区中的数量占19%(见表1、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