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变量度量及描述性统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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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教育差距与农村居民的幸福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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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CGSS2015和《中国统计年鉴2016》。

尽管城乡教育差距体现在教育机会、过程和结果等诸多方面[24],但囿于指标数据的可得性,本研究仍通过常见的区域城乡人均受教育年限之比刻画城乡教育差距,原始数据取自《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各教育阶段年限设定同前。幸福感和其他个体特征变量取自中国综合社会调查(2015)数据库,该数据库由中国人民大学等单位联合组织实施的覆盖中国大陆28省域(不含海南、新疆、西藏)的大型抽样调查形成。其中幸福感测项为直接征询调查对象对生活总体的幸福感知(测项为:总的说来您觉得您的生活是否幸福)。本研究选取的个体层面控制变量包括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婚姻、政治身份、绝对收入,以及对公共服务和社会阶层的自我评价和认知等,区域层面控制变量为教育经费相对投入和区域市场化程度,其中教育经费相对投入通过2015年度所在省域教育经费投入与GDP比值刻画,市场化程度则以省域个体和私营就业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衡量。CGSS2015共提供了10968个总样本,本研究只保留户口问项回答为“农业户口”的样本,删除在本研究变量中存在缺失和无效回答的样本,共有4389个有效样本纳入分析。表1报告了各变量的测度方式和描述性统计结果。其中省域城乡教育差距均值为1.32,我国各省域均存在明显的城乡教育落差。农村居民幸福感自我报告均值为3.82,按照研究赋值方式介于“说不上幸福不幸福”和“比较幸福”之间。比较而言,本研究测度的全样本幸福感均值为3.88,农村居民自我报告的幸福感在全样本均值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