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两路社区派出所2015年至2017年接警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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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附设人民调解的“渝北模式”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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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受公安机关早期提出的“有事找警察”和“四有四必”(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等政策因素的影响,大量超越公安机关职责权限的“非警务类纠纷”(1)源源不断地涌入寻求解决。尤其是在人民群众无法清楚界分纠纷处理对应机构的情形下,往往将公安机关作为“最先的求助机构”。[4]为了解公安机关接收“非警务类纠纷”的情况,本文以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下文简称渝北分局)两路社区派出所为考察对象,对其2015年以来的接警总量和“非警务类纠纷”接警量进行了简要统计,结果显示:2015年至2018年间,两路派出所总计接警41874件,其中“非警务类纠纷”有15041件,约占派出所接警总数的36%(详见表2)。“非警务类纠纷”大量存在并不断增多,造成本就紧张的公安警力更显得捉襟见肘(2)。公安警力作为一种有限的公共资源,一旦被大量的“非警务类纠纷”所占用,会直接导致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和处置突发性公共事件的效率和质量的降低。[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