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评价指数的描述统计结果》
本研究根据我国化工企业的特点和利益相关者,建立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我国化工上市企业披露的405份社会责任报告进行评价。评价指标体系包括7个一级指标和35个二级指标,为尽可能减少主观判断对信息披露评价可能造成的不准确影响,本研究对定性指标的评价标准如下:未披露,得0分;简单提及,得1分;详细披露,得2分。对定量指标的评价标准如下:未披露0分;有定性披露+1分;有定量披露+1分;进行比较(包括历史比较、行业比较、国家和竞争对手比较等皆可得分)+1分。在评价中采用指数法,对总分和每个一级指标衡量其指数得分,即将总分和各个一级指标的实际得分除以赋值约定的满分,得到405个样本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总指数(CSDindex)、对投资者责任披露指数TI、对员工责任披露指数YI、对消费者和供应商责任披露指数XI、对环境责任披露指数HI、对生产安全责任披露指数SI和对政府和其他社会责任披露指数QI的七个指数得分(结果如表2)。如表2所示,从描述统计结果可以看出,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总指数(CSDindex)的平均值是34.2871,满分为100。这说明从总体来看,我国化工上市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较低。从极限值来看,披露最小值为8.1633,最大值为86.7347,可以看出企业之间披露水平差距很大。从标准偏差值13.5159来看,已经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之间的水平差异很大。
图表编号 | XD0067511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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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25 |
作者 | 赵新华、王兆君 |
绘制单位 | 青岛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青岛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