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新型城镇化与金融支持耦合协调发展测算结果》

《表3 新型城镇化与金融支持耦合协调发展测算结果》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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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新型城镇化与金融支持的耦合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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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体呈上升态势,时间区间发展速度存在差距,2010—2015年提升幅度最高。由表3和图3及图4可知湖南14个市级区域两者协同程度有着明显的时间变化,2000年湖南省42.86%的市州处于耦合协调发展Ⅰ类型,处在类型Ⅱ、Ⅴ的市州都占比为14.29%,类型Ⅲ的占比最低,为7.14%,余下的市州处于类型Ⅳ。2005年,耦合协调发展类型仅有Ⅱ、Ⅳ、Ⅴ、Ⅷ四类,市州数量占比分别为14.29%、42.86%、35.71%、7.14%。2010年,发展类型为Ⅰ、Ⅱ、Ⅳ、Ⅴ、Ⅷ五类并存,其中各市州出现类型Ⅰ的占比最高,为50%,Ⅱ、Ⅷ三类占比最低,都为7.14%。2015年,92.86%的市州已经步入磨合及协调阶段,仅有湘西州处在类型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