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长江经济带分区域绿色经济效率年平均值》

《表2 长江经济带分区域绿色经济效率年平均值》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政府干预、区域差异与绿色经济效率测度——基于长江经济带10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数据》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为进一步比较区域差异,本文将长江经济带107个地级市按上中下游进行分析,具体区域划分标准是:上游包括重庆、四川、云南、贵州范围内所有地级市(30个);中游省市为江西、湖北、湖南范围内所有地级市(36个);下游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范围内所有地级市(41个)。考虑到分别对长江经济带上中下游单独测度效率,生产可能性边界是不同的,区域之间就不具备可比性,因此研究当中采用长江经济带整体测度结果,在进行分组以后,分别对区域内所有地级市的绿色经济效率求当年均值,分区域绿色经济效率结果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