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能源外部性价格各年份预测值》
为使我国在2025年达到碳排放峰值,从2015年~2025年单位GDP能源消耗强度需要累计下降31.9%,这对能源价格调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计算能源外部性价格,首先要计算各年份的节能量,其计算方法为:将2020年~2050年各年GDP与2015年能源强度相乘,得出条件不变时所需要的能耗总量(A),再将其与能源强度下降的能耗预测总量(E)相减,(A-E)/A为节能率。能源外部价格相对率=节能率/能源需求价格弹性系数,其中能源需求价格弹性系数固定取值为1.57,能源外部性价格=吨标煤价格×能源外部价格相对率,其中标煤价格按500元/吨的固定值计算,碳价格=能源外部性价格/煤炭排放系数,其中煤炭排放系数以2.62计算。设定以上参数后,计算结果如表4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66649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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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15 |
作者 | 蒋海舲、肖文海、魏伟 |
绘制单位 | 江西财经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江西财经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江西财经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