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海员遗弃数据库信息报告表》
*红色为修改增加部分。
目前国际组织对相关方没有强制报告的规定,如果能够修改数据库的信息报告格式,也可柔性地督促各方报告其为解决事件所采取的措施,从而推动事件的解决。鉴于此,建议将海员遗弃事件信息报告表中“采取的行动”一栏划分为五个部分,即IMO/ILO、船旗国、港口国、海员国和其他相关组织,如此将有助于督促各方积极采取行动并报告,进一步体现各方为解决事件所做的努力。此外,为突出和解决被遗弃海员面临的诸如生存保障方面的紧迫需求,有必要在数据库报告表中增加一个“紧迫需求”栏目,以便港口国、船旗国、船员国以及相应组织和慈善机构第一时间对被遗弃海员进行救济。修订后的表格格式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66168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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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15 |
作者 | 朱德通、陶吉、侯婉舒 |
绘制单位 | 上海海事局船员管理处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