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结构顶部使用楼层高度处加速度》
按照文献[11]3.7.6条的规定,高度不小于150 m的高层混凝土建筑结构应满足风振舒适度要求,以在10年一遇的风荷载标准值下的结构顶点顺风向和横风向振动最大加速度为判断标准。风洞试验结果和按文献[4]附录J计算结果如表5所示,两者均满足办公建筑加速度0.25 m/s2的限值要求,但风洞试验结果绝大多数大于计算结果,为计算结果的133%~186%,按文献[4]附录J计算的加速度大小接近限值时进行专门研究判别。
图表编号 | XD0059941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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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25 |
作者 | 李伟锋、陈泽钿 |
绘制单位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