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两组患者临床疗效比较(例)》
注:与对照组比较,a P<0.05
治疗1个疗程后,治疗组总有效率为68.18%,对照组总有效率为41.67%,两组总有效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65670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8.15 |
作者 | 麦熙、黄莉文、何霞、卢锦芬 |
绘制单位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广州口腔疾病研究所、口腔医学重点实验室、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广州口腔疾病研究所、口腔医学重点实验室、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广州口腔疾病研究所、口腔医学重点实验室、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广州口腔疾病研究所、口腔医学重点实验室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