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两组患者临床疗效比较 (例)》
注:与对照组比较,经秩和检验,Z=-2.372,▲P=0.018<0.05。
治疗后,治疗组治愈6例,有效30例,无效2例,有效率为94.74%,明显高于对照组的77.14%,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2215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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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9.01 |
作者 | 陈柏淳、赖鹏辉、陈晓辉、钟衡、彭旭明 |
绘制单位 | 广州中医药大学针灸康复临床医学院、广州中医药大学针灸康复临床医学院、广州中医药大学针灸康复临床医学院、广州中医药大学针灸康复临床医学院、广州中医药大学针灸康复临床医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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