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生活垃圾物理成分在焚烧残渣中的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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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生活垃圾污染控制对垃圾分类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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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烧后残渣约20%,残渣包括炉渣和飞灰,其中炉渣约80%。目前炉渣的综合利用主要集中在建材应用,但是垃圾焚烧炉渣成分复杂,金属铁质、玻璃和有毒有害成分是制约其回收利用的主要因素[11],造成炉渣最终送填埋场处理。而且玻璃、陶瓷、砖石这些硬质无机材料进入焚烧炉,不仅没有任何处理效果,对炉渣后期利用不利,还由于其热扩散较差和冲击力对炉膛有害[12]。因此为了提高垃圾焚烧厂炉渣资源化率,需要在垃圾源头分类时剔除玻璃、陶瓷、砖石和金属类等不可燃的无机成分,避免其进入焚烧系统。依据表3数据,在垃圾中灰土、玻璃、砖瓦、金属等不可燃成分所占比例为4.46%,但是却在灰渣中占比约40.4%。垃圾分类中的“干垃圾”主要成分适合焚烧处理。从焚烧炉渣中有害物排放和资源化来看“干垃圾”这一类应细分为适合焚烧类、适合填埋类,把其中含量少但对焚烧不利的灰土、玻璃、砖瓦、金属等成分归为适合填埋类直接送废渣填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