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三明市2015年排放清单》
2015年三明市排放清单计算结果见表3,SO2、NOx、VOCs、PM10、PM2.5和NH3的排放量分别为5.22×104、5.80×104、1.88×105、7.92×104、3.23×104、2.26×104 t。森林火灾大气污染物排放几乎可忽略不计。由于缺乏相关数据,本研究未对工程机械的排放进行估算。文献[10]至[12]研究表明,一般情况下,工程机械排放的NOx、VOCs、PM2.5仅分别占移动源总排放量的1.3%~6.3%、1.7%~10.0%、1.9%~5.3%,因此,未估算工程机械的排放量对排放清单造成的不确定性在可接受范围内。
图表编号 | XD0064882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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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01 |
作者 | 项雅静、王珊珊、邵玉海、李金泰、周斌 |
绘制单位 | 复旦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复旦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三明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三明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复旦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