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治疗效果比较 (n, %)》
注:与对照组比较,aP<0.05
对照组患者显效21例(46.7%),有效14例(31.1%),无效10例(22.2%),总有效率为77.8%;观察组患者显效36例(80.0%),有效8例(17.8%),无效1例(2.2%),总有效率为97.8%;观察组总有效率明显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64074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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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2.25 |
作者 | 鲍瑞清 |
绘制单位 | 辽宁省盖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管理办公室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