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治疗前后各项指标评分比较 (, 分)》
注:与治疗前比较,aP<0.05;与对照组比较,bP<0.05
治疗前,两组头痛频率、头痛程度、持续时间、并发症状及综合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第4、8、12、16周,观察组头痛频率、头痛程度、持续时间、并发症状及综合评分均明显低于治疗前及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63761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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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2.28 |
作者 | 马若强 |
绘制单位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神经内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