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容许浓度》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牙膏生产技术理论》系列讲座 第七讲 牙膏工艺技术理论(续完)》
*指该粉尘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的接触上限值。**“其他粉尘”指不含有石棉且游离SiO2含量低于10%,不含有毒物质,尚未制订专项卫生标准的粉尘。
确保车间内空气中含尘浓度达到有关国家规定的职业安全与卫生标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具体要求见表5。
图表编号 | XD006365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11.25 |
作者 | 徐春生 |
绘制单位 | 广州市牙博士口腔护理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