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9 东部地区vs非东部地区:绿色税收优惠与企业绿色转型》
中国东部地区市场化程度高,制度环境良好,中西部地区市场化程度低,制度环境较差。[45]综上,我们推断绿色税收优惠对企业绿色转型的激励效果对非东部地区来说相对较弱。如果此推断成立,那么在实证回归的结果中,我们将观察到东部地区组较其对照组而言有更高的绿色税收优惠(GTI)回归系数。本文参照韩立岩和杜春越(2011)的做法[46],将辽宁、北京、河北、天津、上海、山东、江苏、浙江、福建以及广东列为东部地区,其他被划分为中西部地区,同时将样本企业划分东部地区组和非东部地区组。表9中的回归结果表明,两组样本绿色税收优惠(GTI)回归系数均为正,但东部地区企业相应的绿色税收优惠回归系数大于其对照组(0.281>0.108),且东部地区组绿色税收优惠对企业绿色转型的影响更加显著。这一结果支持了上述推论,表明相对于市场化程度较低的地区而言,绿色税收优惠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对企业绿色转型具有更高的激励效应。
图表编号 | XD0063078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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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15 |
作者 | 毕茜、李虹媛 |
绘制单位 | 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