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两组随访3个月后临床疗效比较 (例)》
注:与对照组比较,*P<0.05。
随访3个月后,治疗组总有效率为85.71%,对照组为60.00%,治疗组疗效明显优于对照组(P<0.05)。见表5。
图表编号 | XD0062913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2.20 |
作者 | 谢敏娇、冯淑兰 |
绘制单位 | 广州中医药大学针灸康复临床医学院、广州中医药大学针灸康复临床医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注:与对照组比较,*P<0.05。
随访3个月后,治疗组总有效率为85.71%,对照组为60.00%,治疗组疗效明显优于对照组(P<0.05)。见表5。
图表编号 | XD0062913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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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2.20 |
作者 | 谢敏娇、冯淑兰 |
绘制单位 | 广州中医药大学针灸康复临床医学院、广州中医药大学针灸康复临床医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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