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7 无锡县的产销合作社 (193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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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中国合作社的开展和农村社会的特点——以江苏省丹阳县、无锡县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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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根据前载王亮丰·陆渭民“无锡县合作社调查报告(续完)”(《农行月刊》第3卷第10期、1936年10月15日)52—54页制作而成。

从表2-3的数据可知,运销合作社只有3家,而且结合表1-3来看,第5区高长岸运销有限合作社是从1934年6月一直持续经营至1936年的。该社1934年6月平均社员数39人,出资总额237元,每人出资额6元。到了1936年3月,减少到社员数23人,出资总额46元,每人出资额2元。从中可以看出经营规模缩小,且经营体制弱化。其他两家运销合作社平均社员数45人,出资总额120元,每人平均2.6元。高于高长岸运销有限合作社。并且,1934年6月兼营运销合作业务的只有2家合作社(参照表1-2和表1-3)从后来的产销(生产、运输、销售)合作社设立了31家之多可以看出(参照表2-7),无锡县的运销合作业务得到了发展。顺带一提,后文记载的利用合作社和兼营合作社中也有兼营运销合作业务的,共计6家。 (参照表2-5和表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