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我国国家及各省市人工湿地规范概况》

《表1 我国国家及各省市人工湿地规范概况》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国内各地区人工湿地相关规范/规程对比分析》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在国家层面,住建部与原环境保护部分别于2009年、2010年出台了《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技术导则》与《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两部规范,内容涉及水量水质、工艺选择、参数设计以及管理维护等各方面,有力推动了人工湿地的应用。但涉及范围及内容较广,参数也未进行地域的划分。此外,住建部于2017年出台了《污水自然处理工程技术规程》(CJJ/T 54—2017,以下简称CJJ/T 54规程),其中包含了湿地与稳定塘设计的内容。在省级层面,收集到的资料显示江苏省、云南省、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北京市、山东省、天津市已出台各省级人工湿地设计规范。此外河南省已有规范草案,江苏省也在2014年出台了有机填料型人工湿地规范。可以看出,随着湿地技术的不断应用,各省都在积极推进人工湿地设计标准的制定,以促进人工湿地技术的应用。各标准由于所处地区、适用范围的不同,在内容上有各自的侧重点并且在工艺选择及参数选取上也略有差异,具体情况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