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我国国家及各省市人工湿地规范概况》
在国家层面,住建部与原环境保护部分别于2009年、2010年出台了《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技术导则》与《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两部规范,内容涉及水量水质、工艺选择、参数设计以及管理维护等各方面,有力推动了人工湿地的应用。但涉及范围及内容较广,参数也未进行地域的划分。此外,住建部于2017年出台了《污水自然处理工程技术规程》(CJJ/T 54—2017,以下简称CJJ/T 54规程),其中包含了湿地与稳定塘设计的内容。在省级层面,收集到的资料显示江苏省、云南省、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北京市、山东省、天津市已出台各省级人工湿地设计规范。此外河南省已有规范草案,江苏省也在2014年出台了有机填料型人工湿地规范。可以看出,随着湿地技术的不断应用,各省都在积极推进人工湿地设计标准的制定,以促进人工湿地技术的应用。各标准由于所处地区、适用范围的不同,在内容上有各自的侧重点并且在工艺选择及参数选取上也略有差异,具体情况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61260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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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17 |
作者 | 常雅婷、卫婷、嵇斌、乔尚校、康佩颖、赵亚乾 |
绘制单位 | 西安理工大学西北旱区生态水利国家重点实验室、西安理工大学西北旱区生态水利国家重点实验室、西安理工大学西北旱区生态水利国家重点实验室、西安理工大学西北旱区生态水利国家重点实验室、西安理工大学西北旱区生态水利国家重点实验室、西安理工大学西北旱区生态水利国家重点实验室、爱尔兰都柏林大学土木工程系Dooge水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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