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沿线部分国家对境内销售适用零税率的项目》

《表7 沿线部分国家对境内销售适用零税率的项目》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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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增值税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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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越南,Taxation in Vietnam-Value Added Tax(“VAT”),https://www.grant-thornton.com.vn/insights/articles/chairmans-insights/051616-taxation-in-vietnam-value-add-ed-tax-vat/,2016.5.16。

从享受优惠的项目看,大概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基本生活必需品如食品、药品、农林渔业产品等。对于低收入阶层而言,基本生活必需品在其消费总额中的占比较大,对其优惠可以起到一定的公平作用。(2)具有正外部性效应的货物与服务如教育、文化服务等有益品(merit goods)。对其优惠意在促进这些货物或劳务的消费,提高国民素质。(3)公共事业性服务如公共交通、邮政、电力、通信等。对其优惠意在刺激该类货物的生产和消费,增加社会福利。(4)特定货物或劳务如金融保险、贵金属等。对金融保险服务实行税收优惠,是因为其抵扣项目少、业务复杂;对贵金属销售实行税收优惠,是因为其具有特殊属性。沿线部分国家对境内销售适用零税率的项目见表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