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158家省级核技术利用单位分布情况单位:家》
国家对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实行分类管理。根据放射源、射线装置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将放射源分为Ⅰ、Ⅱ、Ⅲ、Ⅳ、Ⅴ类,将射线装置分为Ⅰ、Ⅱ、Ⅲ类。福建省省级部门负责审批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的主要有:使用Ⅰ类医用放射源和使用Ⅱ、Ⅲ类源;使用Ⅱ类射线装置;乙、丙级非密封放射性工作场所;销售除Ⅰ类以外的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等。截至2018年年初,省级核技术利用单位共计158家。省级核技术利用单位主要用于工业、医用、科研等领域。按涉源性质和地区分布情况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60589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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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3.01 |
作者 | 侯细荣 |
绘制单位 | 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