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企业出口进入、退出前后三年的效率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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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企业生产率与出口动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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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上述研究结论,本文验证了中国出口市场中存在着出口学习效应,企业进入后生产率有所提高。但使用出口强度来反映企业总体出口状况,分析发现企业生产率的提高反而降低了出口强度,表现出“生产率悖论”问题,并且即使企业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也不能解决该问题。究其原因,现有研究提出了低端加工贸易占比高(李春顶和尹翔硕,2009)、内销物流成本大(逯建和范轩,2012)[33]、地方保护主义导致市场分割(朱希伟,2005)[34]、企业生产率测算局限(孙琳琳,2015)[35]等解释。本文认为中国出口企业申报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数量过少也可能是造成出口“生产率悖论”问题的原因。知识产权备案是海关主动实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前提条件,如果企业事前没有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备案,海关就无法主动对侵权货物进行查处。在3228家样本企业中,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企业仅为341家,占比为10.56%,其中只有83家申请专利保护。近年来,中国商标申请注册量以年均22.4%的增速增长,专利申请量以年均18.39%的增速增长,相对来说中国出口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太少,绝大多数企业还未意识到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重要性。这就导致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促进出口的正向作用过于微弱,不足以扭转企业生产率与出口强度的负向关系。一旦知识产权遭到侵害,未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企业就处于被动地位,增加了维权的难度,损害了知识产权权利企业的合法权益,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打击企业出口积极性。这种局面致使只有技术能力低,不需要考虑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以低端加工为主的企业活跃在出口市场上。相对地,具有技术创新能力,生产率高的企业反而谨慎地决定是否持续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