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计量检验:长江经济带经济增长质量与生态环境优化耦合协调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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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经济带经济增长质量与生态环境优化耦合协调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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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分别表示在10%、5%、1%水平上显著

为避免内生性影响模型估计结果,本文采用两步法和SYS-GMM方法进行估计,回归结果显示不存在随机扰动项自相关问题且工具变量选取有效。从表6可看出经济增长系数为负,且通过了1%显著性水平检验,表明经济增长速度越快,经济增长质量与生态环境优化耦合协调度越低,意味着经济快速增长抑制了经济增长质量与生态环境优化的耦合协调发展,此结论的实际意义在于,应逐步淡化GDP考核机制,注重质量和效益是促进经济增长质量和环境优化协同发展的重要路径。外商直接投资(FDI)和研发(RD)变量系数显著为正,表明外商直接投资和研发投入增加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质量和生态环境优化的协调发展。研发投入增加,意味政府和社会对创新技术产业愈发关注,人力资源、社会资源逐渐向高新技术区域集聚,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率,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高效型转变,对经济增长质量提升与环境污染协同发展有重要意义。长江经济带以其独特的区位优势和较高发展水平吸引大量外商直接投资,提高生态环境与经济增长质量之间的耦合协调度。制度质量对经济增长质量与生态环境优化协调发展有正向影响,表明提高社会制度和规制水平,会促进社会财富的创造和积累,提升经济增长质量,加速推进环境优化与经济增长质量协调发展。产业升级对经济增长质量与生态环境优化的耦合协调度影响为负,表明产业升级降低了两者耦合协调发展水平,可能原因在于长期以来长江经济带中下游聚集大量以消耗资源为主的工业企业,虽然产业结构较为成熟,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但排放出的大量污染物对长江流域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目前长江经济带正处于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第三产业发展水平较第二产业较为落后,短期内所能获得的经济成效无法立竿见影,因此产业升级暂时无法成为促进经济增长质量与生态环境优化协调发展行之有效的途径[14]。环境规制对经济增长质量与生态环境优化耦合协调度影响显著为负,表明增加环境规制强度会抑制两者耦合协调发展水平,意味着政府在减少工业废水、废气、固废排放量的基础上,还应建立不同区域政府间环境治理合作机制,强化环境规制的力度及结构,在优化环境质量的同时积极响应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