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干预前后两组体征恢复情况比较》
注:与对照组比较,(1) P<0.05
观察组干预后退热时间、气促消失时间、心衰消失时间较对照组明显缩短(P<0.05),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59811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2.20 |
作者 | 樊元利、孙国红 |
绘制单位 | 榆林市星元(第四)医院急诊科、中国中医科学院急诊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注:与对照组比较,(1) P<0.05
观察组干预后退热时间、气促消失时间、心衰消失时间较对照组明显缩短(P<0.05),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59811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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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2.20 |
作者 | 樊元利、孙国红 |
绘制单位 | 榆林市星元(第四)医院急诊科、中国中医科学院急诊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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