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患儿治疗前的临床情况比较》
选取2018年6月至2019年3月在我院康复医学科接受治疗的不随意运动型脑瘫患儿120例,男69例,女51例。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各60例。入选标准:(1)符合不随意运动型脑瘫的诊断及分型标准[3];(2)年龄1至3岁;(3)无严重认知功能障碍的患儿;(4)GMFCS分级在Ⅱ~Ⅲ之间;(5)同意治疗方案,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1)伴有癫痫;(2)合并严重听力、视力和智力障碍的患儿。两组患儿基本临床资料可见表1,经统计学分析,表中数据差异均无显著性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图表编号 | XD0058891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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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30 |
作者 | 阳芸、常燕群、李水帝、周达龙、张金桥、黄振波 |
绘制单位 |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广东省儿童医院、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广东省儿童医院、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广东省儿童医院、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广东省儿童医院、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广东省儿童医院、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广东省儿童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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