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中国对沿线国家文化产品出口潜力实现比例前5位国家 (2015年)》

《表2 中国对沿线国家文化产品出口潜力实现比例前5位国家 (2015年)》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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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文化产品出口潜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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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括号中数值为中国对沿线国家文化产品出口潜力实现比例

根据回归结果的参数估计值,测算2003年—2015年中国对沿线国家文化产品出口的理论值,并将实际出口值与其比较,估算中国对沿线国家文化产品的出口潜力及其实现比例.计算结果显示,2003年—2015年中国对沿线样本国家文化产品出口潜力实现比例基本介于0.8~1.2之间,为潜力开拓型.以2015年为例(见表2和表3),在总量产品层面,尼泊尔、斯洛文尼亚和巴勒斯坦属于潜力再造型,其他样本国家均属潜力开拓型.在分类产品层面,属于潜力再造型的:艺术品类有不丹和阿曼;设计类有蒙古;新媒体类有阿曼、不丹、俄罗斯和阿根廷;视听艺术类有阿尔巴尼亚、也门、东帝汶、文莱和阿曼;视觉艺术类有蒙古;出版类有不丹、巴基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同时,东帝汶在新媒体产品出口方面,尼泊尔和吉尔吉斯斯坦在视听艺术产品出口方面属于潜力巨大型.其余样本国家在各类文化产品出口方面均属潜力开拓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