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汾河中上游流域农田土壤重金属相关性》
以重金属元素进行聚类,结果可分为3类,A类———汞-镉、B类———铜-铅-砷-镍、C类———锌-铬,详情见图2。上述每类之间存在显著相关性,说明其具有良好的聚类伴生关系。对照山西省土壤背景值,A类中,汞和镉的超标率分别为100%和65.5%,最高超标倍数分别为17.78倍和3.25倍,充分反映出汾河流域土壤已经普遍受到了沿途工业污染源的影响。B类中,铜、镍仅有S10号超标,其他点位均不超标,接近背景值,表明未受到污染。张菊等人认为此情形铜、镍可认同为土壤母质状态;铅和砷超标率分别为37.9%和44.8%,最高超标倍数分别为1.86倍和1.44倍,充分反映出相关点位土壤在4种元素伴生的自然源背景下,还受到了沿途工业污染源排放对地表径流的影响。将A类和B类合并成一大类,表明汞、镉、砷、铅均易受到人类活动的影响,据李冬林等人[10]研究,汞、镉、砷、铅主要来源于工业废水,再者生活污水和降雨径流中也携带部分污染物,因此流域土壤极易受到来自地表径流的二次污染。另外,重金属也可经由工业废气和汽车尾气以大气飘尘或扬尘形式回归于土壤中构成二次污染。上述分析综合反映了土壤重金属含量同时受到自然源、地表径流和大气外源性输入影响后的演化趋势。汞均高于山西省土壤背景值,而且涉及汾河上游,鉴于这种趋势,必须溯源沿河汞污染源。镉大面积超标,必须溯源沿河对应的镉污染源,考虑这主要为沿岸煤矿和铁矿等企业近30多年长期排废的累积影响。高鹏等人[11]研究认为,矿石类污染源是土壤重金属汞的主要污染源,化工类企业是土壤镉的主要排放源,砷也是煤矿排废因素之一[12]。铅、锌、铬的超标与化工类企业有关。另外,上述点位靠近交通干线,汽车尾气中含有大量的重金属,特别是铅,通过大气沉降进入土壤,因此交通污染也为铅的另一类污染源。
图表编号 | XD0057638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5.20 |
作者 | 王竞、李宁、党晋华、穆卉 |
绘制单位 | 山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山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山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山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