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2 0 0 1~2008年美国银行业资本充足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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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风险管控——基于次贷危机案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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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Statistics Abstract of the United States;The FDIC Quarterly Banking Profile.

资产证券化参与机构繁多,交易链条冗长,但各个机构受不同的法律监管约束,同一机构不同部门之间受到的监管约束也存在着差别,从而使得各交易方可以进行监管套利,造成风险因素的积累。《巴塞尔协议II》规定,商业银行应把短期用于交易目的的产品放在交易账户,对应资本金要求是10天99%置信度下的VAR值的若干倍,而对贷款账户的资本金要求是一年99.9%的置信度下的VAR值,这样同等金额交易账户中所需的资本金要远小于贷款账户。于是,美国商业银行一边利用证券化把信贷资产转移出表外,同时又购买相关的结构化产品来获取高额收益(次级MBS的主要购买方商业银行就占据了约10%),这就是金融危机前美国银行业在大量发放住房贷款的同时能保持资本充足率不断提高的一个重要原因(见表3)。然而,金融危机的爆发证明,通过监管套利提高的资本充足率并不能真正保证美国商业银行体系经营的稳定性,次级贷款的信用风险也并未随资产证券化的交易链条而转移到二级市场,而是仍然停留在金融体系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