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长江下游公路过江通道的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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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下游地区过江通道发展利用与“时空压缩”的演变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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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研究范围为长江下游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为对比分析演变特征,将县级行政单元以2016年底行政区划为标准归并统一并将各地级市市辖区合并,共193个研究单元,其中北岸92个、南岸101个。利用ArcGIS软件构建各年份长江下游地区公路网络计算南北岸城市间由过江桥隧通道跨江的时间成本,2000年以来公路网参考各年份中国交通地图、三省一市交通地图、各地市交通地图等构建,并结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确定不同等级道路速度,将高速公路、高等级快速路、国道、省道、城市快速路、县道、其他城市道路分别设定为100 km/h、80 km/h、80 km/h、60 km/h、60 km/h、40 km/h、30 km/h。各公路桥隧通车年份和车辆通行速度限制等信息见表2。数据处理时以各市县政府所在地作为市县节点,高速公路、高等级快速路、城市快速路等只在互通、岔道等处与其他道路连接[39]。因研究区域边界存在不规则形状,考虑一些市县间过江通行可能经由研究区域外部的实际,将九江长江大桥、九江长江二桥和江西、河南等地部分公路网纳入计算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