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东北亚区域国家间应对气候变化的合作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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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亚气候变化治理中的法律路径探究——以清洁能源合作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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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东北亚区域各国利用CDM进行的清洁能源减排项目也存在较大的局限性。截止到2015年9月15日,在中国与日本的CDM合作中,有关新能源和节能技术的项目有142个,其中90%以上是水电项目,还涉及少数的风力发电、生物质能发电、垃圾填埋气发电等其他项目。(1)显而易见,东北亚的环境合作仍处于初步合作阶段或浅层合作阶段,尚未形成系统的决策和实施机制,且各国参与合作的程度也不同。合作的内容主要是召开区域性会议,形成一些共识,在某些合作机制下还进行了一些分散的合作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