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不同地区政府扶贫资金数量对社会扶贫资金数量的影响》

《表3 不同地区政府扶贫资金数量对社会扶贫资金数量的影响》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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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入与扶贫效果:多多益善,还是因地制宜——基于四川省宜宾市388个贫困村的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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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括号内为标准差;*、**、***分别代表10%、5%和1%的显著性水平,控制了村与时间的固定效应,由于篇幅限制不予报告。

本文此处将贫困村按照全村人均年收入是否高于6500元分为高低两组,同样进行F检验与Hausman检验,结果发现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拒绝了混合效应模型与随机效应模型,且门限效应检验的P值为0.003,存在显著的一阶门槛效应,回归结果(见表3)。结果显示在全村人均年收入不高于6500元的贫困村,当人均政府扶贫资金少于2.34万时,人均政府扶贫资金对人均社会扶贫资金具有负外部性,会阻止社会投入扶贫资金。只有当人均政府扶贫资金高于2.34万时,政府扶贫资金才会激励社会投入扶贫资金。特别地,当人均政府扶贫资金少于1.17万时,人均社会扶贫资金随着人均政府扶贫资金的增加而减少,即政府出资越多,对社会扶贫资金的动员效果越差。而在全村人均年收入高于6500元的贫困村,人均政府扶贫资金对人均社会扶贫资金具有正外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