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艾滋病防治税收优惠政策文本实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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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防治中的税收优惠:评估与改进——以比例原则为分析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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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我国艾滋病防治中税收优惠政策的发展(见表1),呈现出以下趋势和特点:第一,税收优惠的对象整体较少。对于艾滋病防治领域的优惠主要集中在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和社会捐赠。对药品的优惠政策每5年更新一次,以应对疫情变化,对社会捐赠的优惠则包括个人和企业两个方面。目前税收优惠对艾滋病的预防涉及较少,如艾滋病阻断药、暴露前预防用药以及艾滋病疫苗的研发等。第二,税收优惠力度逐渐加大。企业的公益性捐赠准予税前扣除的部分,由企业年度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提升到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超过部分,准予结转后三年内分别扣除。此外,享受优惠的药品范围明显扩大(见表2),生产厂家也从定点厂家转换为公开招标。第三,税收优惠形式趋于多元。优惠形式由仅仅对进口药品减免关税、增值税,丰富为对艾滋病人群的优惠、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的优惠和艾滋病社会公益性捐赠的优惠并存的局面。除此之外,在特殊时期,针对艾滋病防治的短期公益项目也享有相应形式的优惠(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