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17年各省的实际债务限额、理想的债务限额》
资料来源:“实际债务限额”数据来自财政部网站。“理想的债务限额”为“地方可支配财力”的120%。地方可支配财力=当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转移性收入-转移性支出+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如表2所示,如果我们将地方政府限额适当提高至当年该省可支配财力的120%,则全国的地方政府债务总额将由188174.30亿元增加至258179.05亿元,增加了37.20%。需要说明的是,“理想的债务限额”只是中央政府规定的债务“红线”,不是放松管理,也不是债务规模的目标值,具体使用额度应由各省自行决策。
图表编号 | XD0054711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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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15 |
作者 | 郑春荣 |
绘制单位 |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