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CAS 21 (2018) 与CAS 21 (2006) 下承租人会计处理比较》

《表1 CAS 21 (2018) 与CAS 21 (2006) 下承租人会计处理比较》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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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租赁会计准则变革及影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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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 21(2006)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分别进行会计处理,经营租赁无需确认租赁资产和租赁负债,承租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双重会计处理模型导致了财务报表无法全面反应企业租赁交易的实质信息,财务报表的可比性降低。为解决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明确划分及会计处理迥异带来的实务问题;CAS 21(2018)采用了全新的承租人会计处理模型取消了CAS 21(2006)中对承租人区分资产负债表内融资租赁和资产负债表外经营租赁的双重会计模型,转而采用单一的资产负债表内会计模型,类似于CAS 21(2006)中融资租赁会计处理。CAS 21(2018)采用了IFRS 16中承租人单一会计处理模型,几乎所有租赁确认相关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根据要求对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单一会计处理模型下,几乎所有租赁均需要上表。此外,经营租赁承租人费用分摊方式发生了变更,CAS 21(2018)下在租赁期的前半段时间内的总费用(即资产折旧加上利息)要高于CAS 21(2006)下按直线法确认的经营租赁费用。同时,CAS 21(2018)完善了租赁付款额、折现率以及初始直接费用等基础概念。CAS 21(2018)与CAS 21(2006)针对承租人会计处理比较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