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疗效比较 (例)》
注:与对照组比较,*P<0.05。
1.疗效比较见表1。治疗结束后,治疗组显效率为90.48%,对照组显效率为66.67%,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图表编号 | XD005408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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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2.01 |
作者 | 田黎明、柯丹、彭圆、胡荣毅、陈红英 |
绘制单位 | 华中科技大学附属武汉中西医结合医院武汉市第一医院皮肤科、重庆市中医院皮肤科、湖北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华中科技大学附属武汉中西医结合医院武汉市第一医院皮肤科、华中科技大学附属武汉中西医结合医院武汉市第一医院皮肤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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