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00—2014年太仓市乡村集中社区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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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南乡村集中社区建设类型演进研究——基于乡村治理变迁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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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数据截至2014年3月。资料来源:根据《太仓市镇村布局规划》(2014)资料整理。

基于宅基地跨村置换的土地发展权转移和交易为乡村集中社区建设注入了强大动力。在苏南,宅基地跨村置换建设乡村集中社区的常用做法如下:(1)有集中居住意愿的行政村提出宅基地跨村置换的申请;(2)基层政府对申请项目进行“打包”,向上以“宅基地复垦”等名义申请各类惠农项目的支撑;(3)基层政府进行集中社区规划选址与设计,并对规划地块实施“六通一平”,划分每户宅基地;(4)农户以抓阄或抽签方式确定每块宅基地使用权;(5)按几种基层政府给定的住宅类型,农户在各自规划的宅基地上自建住房;(6)农户原住宅拆迁,宅基地复垦。在乡村集中社区建设过程中,基层政府、行政村、农户三者间形成了利益共享机制。农民不仅获得了房屋拆迁补偿,住进了新居,享受较为完善的公共服务,而且每年还参与集体资产增值的分红。对于村集体组织而言,利用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按比例返还的地方政策,普遍成立社区物业合作社,对返还的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实现了集体资产增值,壮大了集体经济。对地方政府而言,尽管承担农房拆迁补偿、社区公共服务供给等成本,但在农地综合整治中获得了大量的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在乡村集中社区建设中,中央政府的角色是通过“宅基地复垦”“土地整理”等“发包”项目,动员地方政府、村庄的“配套资金”,参与农地综合整治,以实现中央政府保护耕地、推动现代农业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多重目标。旧村居拆迁补偿、新社区建设资金分摊、盘活存量用地再开发都涉及复杂的利益博弈,为了降低交易成本,地方政府在乡村集中社区建设过程中自始至终处于主导角色。以太仓市为例,2000年以来,基于宅基地置换新建乡村集中社区90个(2),推动2.53万农户实现了集中居住,占同期集中居住农户的58.7%(表1)。同期,因政府征地拆迁,新建51个安置集中社区,实现1.78万农户集中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