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扶贫再贷款政策效果评估评分标准 (试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战略部署,加大金融扶贫力度,2016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开办扶贫再贷款业务,要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将借用的扶贫再贷款资金全部用于发放贫困地区涉农贷款。2016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了《扶贫再贷款管理细则》,随后出台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扶贫再贷款政策效果评估评分标准(试行)》(如表1所示),对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规范扶贫再贷款管理、提升扶贫再贷款使用绩效等方面进行标准化指导。但随着金融扶贫工作的持续推进,实践中发现,现有的政策效果评估体系指标体系针对性稍显欠缺,不能完全反映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运用扶贫再贷款政策效果情况。基于此,本文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从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运用扶贫再贷款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扶贫力度、发展能力及外部评价5个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和20项三级指标更加全面、真实客观地评估扶贫再贷款的使用效果。
图表编号 | XD0053059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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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05 |
作者 | 薛亚利 |
绘制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商洛市中心支行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