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称谓词“姥爷、姥姥”的使用情况》
“姥爷、姥姥”作为外祖父母的称呼,最早记载于明代沈榜的《宛署杂记》(卷十七“民风土俗”):“外甥称母之父曰老爷,母之母曰姥姥。”沈榜将外祖母记作“女”旁的“姥姥”,可对举的外祖父仍作“老爷”,因外祖父是男性,写作“姥爷”会不好理解,因此,“老老”应该是“姥姥”的原形(2)。而“姥爷、姥姥”作为甘州话中的外祖父母称谓词使用时,则具有一定的人群局限性,甘州话中对于外祖父母最初的称谓只使用“爷爷、奶奶”和“外爷爷、外奶奶”两组外祖父母称谓词,称谓词“姥姥、姥爷”在后来进入甘州话,多集中在青少年群体中使用,其他群体的接受度并不十分突出,所有被调查者对于“姥爷、姥姥”的使用情况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51513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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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25 |
作者 | 曹晶、喻锦 |
绘制单位 | 北方民族大学文传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