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临床疗效比较》
与对照组比较:*P<0.05
治疗后,对照组痊愈11例,显效18例,有效14例,无效19例,总有效率为69.35%;治疗组痊愈15例,显效22例,有效16例,无效9例,总有效率为85.48%,两组总有效率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51508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5.28 |
作者 | 金凤、顾向阳、霍俊 |
绘制单位 | 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耳鼻喉科、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耳鼻喉科、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耳鼻喉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