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档案馆与其直属机关档案室1987-2013年档案利用卷件次比较表》

《表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档案馆与其直属机关档案室1987-2013年档案利用卷件次比较表》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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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档案利用的时效性——档案馆利用定律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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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3”、“表4”中的1987-2013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档案馆与其直属机关档案室的档案利用情况统计比较可以看出,在档案利用率上,档案馆比档案室减少了59.5%;在档案利用卷件次上,档案馆比档案室减少了85.95%。按照《档案馆工作通则》关于“省级以上档案馆接收立档单位保管20年左右的档案”规定,那么,可以说保管的档案经过20年左右,从档案利用率上看,其档案价值递减了59.5%,也就是档案有可能被利用的次数降低了59.5%;而从档案利用卷件次上看,其档案价值递减了85.95%,也就是档案有可能被利用的次数降低了85.95%。这既显示出档案价值随时间的推移而递减的时效律,也显示出随着时间的推移,档案有可能被利用的次数会逐渐减少的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