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焦炉烟道气外排标准》
注:系统建成后,严格执行考核标准(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6标准)运行1个月,考核设备性能。系统通过考核期之后执行运行标准(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5标准)运营。
干熄焦预存段放散烟气处理技术于2018年5月开始应用于鞍钢本部二炼焦7#焦炉干熄焦预存段放散烟气净化。2018年5~12月7#焦炉烟囱实际运行排放指标情况如表3所示。由于将干熄焦预存段放散烟气并入焦炉烟气净化系统中与焦炉烟气一并处理,并通过焦炉烟囱排放,因此,干熄焦预存段放散烟气处理后的排放标准执行焦炉烟道气外排标准,原干熄焦环境除尘器烟囱执行干熄焦烟气相应排放标准。经过脱硫脱硝处理后,焦炉烟道气外排需要达到的国家标准如表4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50635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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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01 |
作者 | 张庆文、常治铁、刘莉、郭普庆、孙大鹏 |
绘制单位 | 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