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长三角区域物流子系统与区域经济子系统的综合发展水平值》
注:上游地区包括沪、苏、浙、皖四省市;中游地区包括赣、湘、鄂三省;下游地区包括渝、川、云、贵四省市。
根据各评价指标的权重系数(见表1)和公式(3)加权计算得到长江经济带整体及上、中、下游地区的区域经济和区域物流子系统的综合发展水平(见表2)。图3和图4分别显示了长江经济带整体及上、中、下游地区区域物流子系统与区域经济子系统综合发展水平的变动情况及发展趋势。
图表编号 | XD0050461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5.25 |
作者 | 郭湖斌、邓智团 |
绘制单位 |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上海社会科学院城市与人口发展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