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河长制的绩效评价》
首先,河长制体现了以“问题为导向”的实用主义思维模式,这种实用主义思维体现了以目标决定方式与讲求效用的精神。在实用理性思维之下,方式是从属于目标的,方式的正确与否取决于是否有利于目标的实现,而目标的实现也就是政治效用的最优化[2]。在中国社会中,政治效用的最优化无疑是要获得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满意,这也是中国政治独特的合法性证明方式[15]。河长制就暗合了中国政治的实用理性的致思模式,水污染治理和水环境保护已经成为新常态下的“政治意图伦理”(1)。不过,我们应当认识到河长制的绩效本身是多维度的。从目前的实践来看,即便河长制的环境绩效具有单一的正面效应,但其社会绩效和经济绩效则可能呈现出双重性的特征[2]。如果纯粹从理论上进行推演,将这些绩效因子进行不同形式的组合配置,就可能出现多种不同的水环境治理的综合绩效(表2)。
图表编号 | XD0050259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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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16 |
作者 | 李永健 |
绘制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华北水利电大学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