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各组治疗前后心室率比较》
注:与治疗前比较,*P<0.05,**P<0.01。
按照平均心室率疗效判定标准,宁心方2号组、心宝丸组和对照组总有效率分别为85.19%、65.43%和41.25%,各组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见表5。宁心方2号组、心宝丸组治疗后,最慢、最快心率及平均心室率均提高,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1),对照组治疗后平均心室率稍提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但最慢、最快心率无明显变化,见表6。
图表编号 | XD0049610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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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2.25 |
作者 | 徐煜凌、周凤华、刘晓瑜、顾民华、何培坤、贾钰华 |
绘制单位 | 南方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南方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南方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南方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南方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南方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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