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安徽省普通本科高校音乐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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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评估背景下安徽省普通本科高校音乐专业评估指标思考与实践探索》
注:带*为重点指标
每个专业的评价体系包含9个“一级指标”,分别从专业办学目标与建设规划、专业与课程建设、师资队伍、教学条件及实践教学环节、教学管理、教学成果、科研水平、教学质量、社会声誉九个方面进行设定另加一个专业特色优势,24个“二级指标”,47个“主要观测点”,其中重要指标13项,一般项目11项;A级和C级两档标准细则和评价说明。评估结论分为四个等级: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等级。指标体系制定了“A”级和“C”级的标准,介于A、C之间为B级,达不到C级的为D级(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475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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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28 |
作者 | 顾婷婷、郭华 |
绘制单位 | 巢湖学院艺术学院、巢湖学院艺术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