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中国省域耕地生态系统服务净价值、耕地生态补偿标准及补偿额度 (2016)》
注:由《中国统计年鉴2017》《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2017》《中国农村统计年鉴2017》中的数据计算而得。
由表5可知,在全国31个省份中,耕地生态系统服务的正面价值均大大超过其负面价值,是负面价值的1.05倍(西藏)至7.59倍(重庆)。耕地生态系统服务净价值排在前5位的省份分别为上海、福建、湖南、广西、广东,排在后5位的省份为北京、宁夏、青海、甘肃、西藏,最大值的上海是最小值西藏的66.54倍。耕地生态系统服务净价值占GDP比重的范围为0.04%(北京)至5.94%(云南),比值最高的5个省份依次是:云南、黑龙江、广西、贵州、新疆。相对而言,耕地生态系统服务净价值占GDP比重最少的5个省份依次为浙江、天津、上海、西藏、北京。
图表编号 | XD0047492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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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刘利花、杨彬如 |
绘制单位 | 中山大学广东决策科学研究院、甘肃政法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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